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广东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陈辉 发表时间:2022-12-27 16:06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陈辉  2022-12-27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辉

记者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已将参保患者“互联网+”复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且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今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编辑: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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