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随着高气温一同来临的还有“打不完”的蚊子。
面对扰人的蚊子,不少市民会选择电蚊香、电蚊液之类的产品来驱蚊,无论是传统的蚊香,还是电蚊香,都属于杀虫剂的范畴,很多电蚊液的包装上也标示有“微毒”二字。

插电即可产生效果,电蚊香液虽然使用起来简单便捷,但背后隐藏着多重风险。据浙大儿院发布,近期该院便收治了一名因误服电蚊香液的一岁男童,不幸的是,该男童因脑部严重损伤不幸离世。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急诊科主任吴秀静表示,菊酯作为蚊香液的核心成分,其实是一类能够有效杀死蚊蝇的农药,具有较强的神经毒性。菊酯通过干扰昆虫的神经系统,使它们无法正常运作,最终导致蚊虫的麻痹和死亡。一般来说,蚊香液气化之后扩散到空气中,由于剂量较少,危害较少,对于除婴儿、孕妇和老人之外的普通人群来说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一旦是液体状态被误入消化道后,危险就急剧增加,孩子将面临严重的死亡风险。
吴秀静强调:“误服蚊香液中毒不同于一些普通的农药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当发现孩子有误服情况时,及时就诊非常关键。”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误服电蚊香液会导致意外发生,误触电蚊香液也同样会对人体皮肤组织带来伤害 。
长沙市中心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刘颖科回忆,此前院方也收治了一名被电蚊香液不慎洒到脸上的7岁男孩。入院时,该男孩上下眼睑、鼻部有大量红斑、肿胀以及褐色的结痂,被诊断为接触性皮炎,“万幸的是电蚊液中的液体没有溅到孩子的眼睛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刘颖科介绍,平时使用的电蚊香、电蚊香液在燃烧时会释放出亚列宁、甲醛等有害的化学物质,对于皮肤敏感或像婴儿肌肤娇嫩的人群,若是经常待在电蚊香液散发的空气里,容易出现皮肤过敏等症状;如果皮肤不慎碰到蚊香液后,可能出现的主要表现为烧灼感、瘙痒、刺痛、红斑、出汗、脱屑、剥脱等症状,需用大量水冲洗缓解不适,一般7-14天左右就会自愈,如果症状较为严重,建议到医院皮肤科就诊为宜。
长沙市中心医院药学部药师胡益杏也提到,国家规定蚊香产品的毒性最高达到低毒级,目前我国多数蚊香产品达到微毒级,只要是正确使用正规的蚊香产品,一般来说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胡益杏强调,虽然电蚊香属于微毒级,对健康人一般不会造成危害,但对于有慢性呼吸性系统疾病的人群 (尤其是有哮喘史的人群),如果吸入亚列宁,可能因其敏感性增加而使症状恶化。另外,亚列宁也可能导致过敏性皮炎,如果使用者本身已有皮肤方面的疾病,更容易受亚列宁的影响。因此,这类人群也应避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