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精神药品住进ICU,无处方售卖精神药品或涉嫌毒品犯罪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7-26 12:04
人民日报  作者:  2024-07-26

7月25日,一则“14岁初中生课堂嗑药住进ICU”的消息冲上社会平台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孩子已经出院了,但是因为吃的这个药对神经有刺激,所以精神状态不太好,反应还是有点慢,小聪后续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心理医生辅导来逐步康复。”小聪(化名)的母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小聪因在课堂上吞下30片处方药卡马西平后晕倒送医,除卡马西平外,小聪还吃过几次右美沙芬片,两种药都是当地的药房购买的。

“卡马西平和右美沙芬均为处方药,临床上只有持有处方权才能开具。卡马西平属于精神类药物的一种,主要用于治疗癫痫、躁郁症和三叉神经痛等;右美沙芬则为中枢性镇咳药,不宜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在极端用药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意识丧失甚至危及生命,目前已经列入我国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陕西某三甲医院麻醉医学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小聪在药房购药时并未持医生处方和身份证明。根据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精麻药品(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有双重属性,当其合法合理使用时是药品,但在违法违规使用的情况下,精麻药品就成了毒品,非法销售精麻药品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店可能涉嫌毒品犯罪,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7月25日,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分析,近年来精麻药品滥用的案例频发,跟青少年麻精药品成瘾物质普遍缺乏认知,药店法律意识薄弱以及相关药物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相关。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违反条例相关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尚不构成犯罪的,除将被处以相应罚款之外,严重者还将被吊销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许可证明文件;如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勇建议,要为青少年营造“无毒”成长环境,执法部门应当全链条打击国家管控类药物的非法流通,在药物经营与邮寄渠道等层面着力,尤其应当加大对恶意向青少年销售麻精药品的惩治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涉及违法犯罪的不再止步于行政执法;其次,家庭、学校、社区应当合力加大对青少年群体毒品预防教育的宣传,特别是针对麻精药品成瘾性和严重后果的科普宣传。

编辑: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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