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公布!附完整名单→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朱嘉乐 发表时间:2025-12-08 19:25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朱嘉乐  2025-12-08
新增27家、移出1家

12月8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包括新增27家、移出1家。名单根据国家《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国市监药〔2020〕159号)和推进“港澳药械通”实施计划,依据相关法规规定,通过地市评估上报,经审核确定。

通知提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指定医疗机构的指导管理,着重对临床急需进口使用港澳药械的医疗水平、保管条件、组织制度、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大推进各指定医疗机构开展港澳药械申报进口使用工作力度,主动协调优化医保赋码、支付等项目事项。帮助医疗保险延伸至“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促进大湾区医疗融合高质量发展。

各指定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遵守《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港澳药械通”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院领导牵头负责制度,不断深化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加强临床需求研究,优化院内流程,支持“绿色通道”,积极向省级药品监督部门平台申报港澳药械产品材料,健全港澳药械提报、采购、使用、贮存、配送和风险防范等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度,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确保进口港澳药械仅用于本医疗机构特定医疗目的,严禁非法流入社会,保障用药用械安全,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港澳药械通”第一批指定医疗机构有5家,分别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广州现代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和中山陈星海医院。

“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有14家,分别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广东祈福医院,广州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深圳禾正医院,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院区),佛山复星禅诚医院,东莞松山湖东华医院,东莞光明眼科医院。

“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有25家,分别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深圳恒生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佛山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肇庆正大国健康复医院。

文|记者 朱嘉乐

编辑: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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