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磷虾油”磷脂含量为0!上海消保委称企业涉嫌故意造假,市监部门:高度重视正在调查

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 发表时间:2025-12-17 07:05
极目新闻  作者:  2025-12-17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官微发文表示,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磷脂标识值为43%,实测结果却为0。12月16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继续发文表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16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对此正在调查。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微在12月11日发布信息称,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市面上热销的15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了检测和调查。调查中发现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在网页上写着“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

文章还表示,针对相关企业涉嫌造假行为,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市消保委将于近日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对产品的真实情况做出解释。

12月16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官微继续发文介绍了约谈情况。文章表示,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其对外销售。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文章还说,上海市消保委经过大量调查,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反市场经营诚信原则。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

文章最后表示,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1.立即自查,如实向广大消费者说明情况;2.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3.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专业从事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公司位于安徽省太和县,占地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16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官网上标注的多个电话,但多个电话无人接听。有接听者表示,自己已从该公司离职,对此事并不知道。

太和县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注意到此事,县里对此事高度重视,目前正在对该企业进行调查。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9日,总部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是一家从事中药材加工、健康食品及健康酒生产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16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采访请求,工作人员表示会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然后进行回复。截至记者发稿,该公司暂未进行回复。

15日,同仁堂健康会员官微发布了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声明。声明称,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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