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家疾控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方案明确,到202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到2030年,每个县(市、区)均有接受过规范化培训的公共卫生医师;到2035年,基本建立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是为了提升我国公卫医师队伍的整体专业能力,并为未来可能放开的处方权做准备。
根据方案,培训主要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已获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或符合报考条件、中级职称以下、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培训将采用医防融合型模式,培训年限为2年,实施“1+17+6”分阶段培训,即1个月的综合素养培训、17个月的基本核心能力培训、6个月的岗位强化培训。
今年刚通过公卫执业医师初级职称考核的张童童(化名)坦言:“我个人很期待未来能放开一部分处方权给基层公卫医师,要实现这一点,规培或许是必修课。”很多公卫医师都支持通过培训提升专业素质,但希望政策在落地执行时能切实考虑公卫医师的待遇保障。如果规培期间待遇跟不上,反而会增加公卫医师的经济压力和时间负担。
在培训内容上,方案提到,包括思政理论、医学人文、法律法规等通识内容和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卫生应急处置、公共卫生干预和服务等专业内容,强调公共卫生与临床思维培养、技能训练和综合素质提升。
“从卫生管理角度,处方权不是单纯的‘权限’,而是一套高风险公共制度工具,至少要同时满足三条:能力可验证、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溯。”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员刘珏认为,公卫医师规培用2年“1+17+6”分阶段训练、过程考核为重点、结业考核含理论与实践、并颁发统一制式合格证书,本质上就是把“能力证明”和“质量管理”做成制度底座,将公卫医师处方权“要不要放、怎么放、放到哪一步”从价值争论,推向可评估、可监管、可迭代的治理轨道。
刘珏表示,未来合格公卫医师的主战场会更靠近基层服务链条前端,不仅“发现风险、报告风险”,还要能把风险分层转译成干预路径,组织多机构协同,把随访、依从性、效果评估做成连续服务。“公卫医师群体将更多地从幕后走向前台,促进提供更有质量的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医防协同服务。打通医防融合的最后一公里,让基层形成可交付、可问责的闭环服务,助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