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有什么特点?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薛仁政 发表时间:2026-03-06 16:19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薛仁政  2026-03-06
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在开幕会议上作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据了解,这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

李鸿忠介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分三类情况分别处理。第一类情况: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等10部相关法律经编订纂修,全部纳入法典。法典编纂出台后,这10部法律不再保留。第二类情况:将现行的有关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20余部法律,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法典之中。这些法律在法典编纂出台后将继续保留。第三类情况: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在目前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的情况下,在法典中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以体现法典的时代性、前瞻性。

文、视频|记者 薛仁政

编辑: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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